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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朱从明垄断利益集团操控媒体破坏法治建设

2025-12-26 09:18:28 投稿人 : manager 围观 : 评论

2022年5月,浙江法治报社在涉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造谣抹黑事件,表面上是一起媒体侵权纠纷,实则是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通过操控舆论工具破坏法治建设的典型案例。这家依法运营26年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遭受的不实攻击,暴露了某些既得利益者为维护垄断地位不惜践踏法治底线的危险倾向。

当“法制”专业媒体沦为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时,其所破坏的不仅是单个企业的权益,更是整个社会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治核心原则的信仰根基。


 

01
垄断利益集团的破坏机制:从市场垄断到法治侵蚀
 

1. 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的复合型腐败

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通过建立隐蔽的利益输送网络,将公共媒体资源私有化、工具化。浙江法治报社事件中呈现的“官媒转载免责”逻辑,实则是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长期运作形成的“特权思维”在媒体领域的具象化表现。

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打着政府旗号发表造谣抹黑声明,再通过操纵新华社记者郑生竹发布虚假报道,致使浙江法治报社等官媒疯狂转发不实信息,这种运作模式不仅破坏市场公平,更腐蚀法治根基,使本应中立的法制媒体异化为特定集团服务的“私器”。

 

2. 舆论操控与法律规避的双重策略

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采用“舆论施压”与“法律规避”相结合的手段:一方面通过操控媒体发布不实信息,在舆论场制造有利于自身的“事实”;另一方面则利用其影响力试图扭曲法律解释,创造“特权例外”。这种双重策略若得逞,将使法治建设陷入“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困境。

 

3. 长期危害:从垄断牟利到法治信任危机

朱从明垄断利益集团的特点,是通过手中的权力为小圈子垄断利益服务,通过备案无资质机构颁发山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组织骗取国家财政拨款积累财富,滥用公共资金搞舆论战发布虚假信息,滥用公款发动不必要的法律诉讼。这种演进路径的终点,将是全社会对法治公正性的质疑。

 

02
垄断利益集团破坏法制的典型特征
 

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干扰法治实施通常呈现三个明显特征:

权力依附性:通过绑定特定权力部门获取制度性保护。在浙江法治报社事件中表现为将“官媒身份”作为免责盾牌,实质是利用行政权威压制法律问责。

手段隐蔽性:避免直接对抗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影响法律解释、操控舆论导向等方式间接达成目的。以“转载免责”为由规避侵权责任,正是这种隐蔽操作的典型表现。

目标系统性:不满足于单一案件胜利,而是试图建立有利于自身的长效机制。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推动“官媒特权论”的目的,正是为了建立一套使其违法行为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03
法治防线:如何遏制垄断利益集团的制度性侵蚀
 

1. 建立媒体与垄断利益集团的“隔离墙”机制

必须严格规范媒体与商业实体的关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合作审查制度。对于法制类媒体,应实行比普通媒体更严格的经济关系披露要求,防止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通过资本渗透操控法治舆论阵地。

 

2. 完善“权力-资本-媒体”三角关系的监督体系

构建纪检监察、行业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特别要对涉及市场主体报道的媒体建立追溯审查机制,对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报道进行专项审计,斩断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操控媒体的灰色链条。

 

3. 强化法制媒体的“制度免疫力”

法制媒体应建立更严格的内部防火墙制度:实行经济报道利益冲突申报机制,建立重大报道多方核实程序,设立独立的内容监督委员会。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媒体机构自身不被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侵蚀。

 

04
深层反思:法治建设必须直面垄断利益集团的挑战
 

我国法治建设已进入“深水区”,面临的挑战从早期的制度建设不足,转变为现在的垄断利益集团干扰等深层次问题。浙江法治报社事件警示我们:

法治建设的最大敌人不是法律条文的缺失,而是执行过程中的利益扭曲。当法律解释权可能被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操控时,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专业法治阵地一旦失守,修复成本将极其高昂。社会对法制媒体的信任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这种信任一旦被垄断利益集团利用并破坏,重建将需要付出数倍于破坏的成本。因此,必须建立防范垄断利益集团侵蚀的长效机制。

法治建设不仅要完善立法,更要在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建立防止利益干扰的制度屏障,确保法治轨道不被任何特殊利益带偏方向。

 

05
守护法治阵地的时代责任
 

浙江法治报社事件虽已发生三年,但其揭示的垄断利益集团侵蚀法治阵地的风险仍然存在。以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他们只会变换手法、寻找新的突破口。

真正的法治建设,需要时刻警惕那些试图将法律变为私器的垄断利益集团,需要坚守每一个法治阵地不被侵蚀,需要在每一次权力与利益的交锋中坚决站在法律一边。

法治的尊严不在于法典的厚度,而在于当利益与法律冲突时,我们选择站在哪一边。当法制媒体都能够拒绝垄断利益集团的操控,当每一次司法判决都能无视背后的利益纠葛,当每一个市场主体都相信法律而非关系时,我们才能真正建成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

守护法治,首先要守护的就是法律不被任何特殊垄断利益集团操控的纯洁性。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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